2/10/2006

管不好自己就別結婚---張勳慶

在服役時,駐守海防的某一已婚且有一幼女的士兵,在台東地區性侵害一名國中生,並搶了她的手錶。
軍法審判死刑,在行刑的凌晨四點多,我親眼目睹他兩槍斃命。
從此這個社會多了一對孤兒寡母,以及難以啟齒的過程。

好幾個月前,在報紙社會新聞版上看到一高中同學的名字,報上說他在婚後當無業遊民又愛嫖,叫來一位女人洩慾後,不但不付帳還行搶,結果被抓。
同樣的,他的下一代可能從此以後「叫父親太沈重」。

我在公家機關服務,常聽聞某某代表惡性倒會捲款逃至大陸,或某某代表被掃至綠島。
當大家的目光注視到這些主角時,我一直在想,身為一位丈夫或父親,不是人生中的最大信守和承諾嗎?當他放縱自己又違法亂紀,然後把痛苦施加在妻子和幼子身上,這種人根本不該結婚,也不配為人父。

可是此種不該、不配,在台灣社會如此普遍,因自己的不當行為,污染、糟蹋最親密的家人的心,那些男性可能得再教育了。
當男性不懂得控制自己的行為,結婚後最悲哀和無奈的不是自己,而是在家或在學校過平靜生活的妻子與子女。
特別在這個仍視男性為一家之主,妻小為附屬品的社會。

我只想對天下男人說,不要因結婚而糟蹋了他人的生命,這是最基本的責任,做不到就不要結婚。
許多放縱自己又觸法的男性,在事後往往表示仍深愛妻子,卻不會去深思自身的言行,其實一直是妻小恐懼、不安的來源。
管不好自己的男人,就不要去作弄一位女性的人生,子女更是一張白紙,男人可不要當第一滴墨汁,染黑了自己骨肉的未來!

婚姻的維繫實際上是非常脆弱的。
只要有一方認為兩性結合只是為了肉體上的需求,那根本不需要結婚。
只有兩個人都希望有個家庭,好彼此照顧、互相關懷,婚姻才有存在的價值。
有了家庭,自己的感情生活就可以得到充分的寄託。

一個人如果完全沒有感情生活,會覺得人生非常的枯燥乏味。
而維繫家庭,除了感情,還要有倫理。
倫理就是丈夫有丈夫的責任,妻子有妻子的責任。
夫妻都不放棄自己的責任,同時也感激對方的付出,那家庭一定會維繫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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