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含苯甲酸鈉 加速老化
更新日期:2007/05/28 04:18英國獨立報報導,英國雪菲爾大學的研究指出,碳酸飲料中常用的防腐劑苯甲酸鈉可能導至細胞嚴重受損,關閉細胞內提供能量的粒線體DNA,最終將造成肝硬化和一些退化性疾病,如巴金森氏症。
年營業額七百四十億英鎊(台幣四兆八千八百億元)的全球碳酸飲料業使用這種防腐劑已有幾十年歷史。可口可樂本身並沒有添加苯甲酸鈉,但該集團生產的其他產品,包括健怡可口可樂、雪碧、芬達、Dr Pepper(蘇打博士),以及百事可樂公司的健怡百事可樂(Diet Pepsi)等飲料都含有苯甲酸鈉。
雪菲爾大學研究老化現象的分子生物學教授派柏在實驗室測試苯甲酸鈉對活酵母細胞的影響,發現驚人結果:苯甲酸鈉會破壞有細胞「發電廠」之稱的粒線體DNA的重要部位。
他說:「這些化學物質對粒線體的DNA造成嚴重損害,甚至完全關閉DNA,使DNA失去作用。粒線體消耗氧氣供給人體能量,若損害粒線體,細胞功能大為失常,許多疾病都和粒線體DNA受損有關,包括巴金森氏症和一些神經退化疾病,而最大的影響則是使整個老化過程加速。」
汽水致癌疑慮》可口可樂:在安全用量內
更新日期:2007/05/28 04:18
針對英國雪菲爾大學研究指出,可口可樂內含苯甲酸鈉有可能引起老人癡呆症,可口可樂台灣分公司表示,可口可樂的所有添加物都是依政府的食品衛生法所規範,添加的比例都在法定安全用量之內。
可口可樂公關事務經理許雅惠表示,苯甲酸鈉主要是食用防腐劑之用,原味的可口可樂並沒有添加,只有加味和低卡的有添加,不過台灣可口可樂一切使用規定都依法定用量,多年來從未有案例是因苯甲酸鈉所引起。
許雅惠強調,只要有添加苯甲酸鈉的飲料,在外包裝上都會註明,可口可樂的保存期限也會依原味、加味、低卡以及包裝的不同,有不同的保存期限。另可口可樂都是在各地生產製作,主要原料不變,但糖、水的添加不同,使用的苯甲酸鈉含量也會因各地政府規定有所差異,所以在台灣喝的可口可樂,與在英國所喝的可口可樂會有絲絲的差異。
雪碧、芬達也是可口可樂台灣分公司的產品,許雅惠說,生產、管理過程與可口可樂一樣嚴謹守法。至於百事可樂在台是由統一代理,統一表示,在台灣生產一切合法,對此研究不願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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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防腐劑的毒
林口長庚醫院 / 林杰樑醫師
最近消基會連續發表國內的麵線、零食類,大多數含有過量的防腐劑,引起了廣大消費者的不安。
事實上,食品防腐劑是防止因微生物及黴菌的作用,引起食品腐敗變質,延長食品保存期的一種食品添加劑,主要有預防食物中毒的好處。因此,加工的食品絕大多數有防腐劑。
防腐劑分為無機和有機防腐劑兩大類。
其中,無機防腐劑有亞硫酸鹽、焦亞硫酸鹽及二氧化硫; 硝酸鹽等。現已禁用的有硼酸、甲醛、水楊酸、苯酚、焦碳酸二乙脂等。
在台灣最常被廣為「不當使用」之防腐劑有:硼砂(傳統市場中粽子、蝦類)、甲醛(同時具防腐、漂白作用)。
一般而言,無機防腐劑毒性強,如硝酸鹽; 甲醛(福馬林)為致癌物質;二氧化硫、亞硫酸鹽,會引起嚴重的過敏反應(主要是呼吸道過敏),故一般國家都禁止在天然食物中如新鮮蔬果使用無機防腐劑。
目前較廣泛使用的是毒性低的有機防腐劑。下面主要介紹有機防腐劑及其毒性。
1.苯甲酸及其鹽類 : 苯甲酸又稱安息香酸,因水中溶解度低,故大多數使用苯甲酸鈉、鉀兩種鹽類。
根據WHO(1994)規定,使用苯甲酸鈉的限量為1.0g/kg(0.1%)。過量使用苯甲酸是造成產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苯甲酸進入人體後,大部分在9-15小時內,可與甘氨酸作用生成馬尿酸,從尿中排出,剩餘部分與葡萄糖化合而解毒,故符合標準者,對人體無害。
因上述解毒作用是在肝臟內進行的,故肝功能不好的人不宜使用。
過量食入苯甲酸則引起流口水、腹瀉、肚痛、心跳快等症狀。長期食入苯甲酸會使老鼠食慾差、成長緩慢。
有些人也會有皮膚過敏反應。苯甲酸在動物實驗上,證實並沒有致畸胎的遺傳毒性及致癌毒性存在。
但苯甲酸及其鈉鹽因有累積中毒現象的報導,歐州及日本嚴格限制使用在孩童食品上。
2.山梨酸及其鹽類 : 山梨酸(學名為2,4-已二烯酸),一般用於魚類再製食品和糕、飲料等,其鹽類常用山梨酸鉀,水溶性好。山梨酸、山梨酸鉀根據規定限量0.5-lg/kg。肉、魚、蛋、禽類再製食品中,山梨酸使用限量為0.075g/kg。
山梨酸、山梨酸鉀人體正常的新陳代謝,易被分解為二氧化碳和水排出體外,故符合標準者,對人體無害。
少數人有非免疫性皮膚假性過敏反應。
在動物實驗上,證實山梨酸並沒有致畸胎的遺傳毒性及致癌毒性存在。
但最近研究發現,山梨酥與食物中含鐵氧化物或添加物,會結合成可能致癌物。
3.對羥基苯甲酸酯類:主要使用對羥基苯甲酸酯類中的甲、乙、丙、異丙、丁、異丁、庚酯。
由於對羥基苯甲酸酯類的酸性和腐蝕性較強,因此,胃酸過多的病人和兒童,不宜食用。
正常人儘量食用不同防腐劑的食品,以防止同種防腐劑的累積中毒。
4.去水醋酸鈉:是一種白色粉末狀,無味道的防腐劑。其作用可使產品保存更久,變得更Q更蓬鬆,又不會影響食物本身的風味,所以被食品業者違法濫用於麵包、粉圓、麵條、饅頭、湯圓、芋圓、年糕、發糕、米苔目、布丁等。依據規定:去水醋酸鈉僅能使用於乾酪、乳酪、奶油及人造奶油;每公斤食物的用量為0.5公克以下。麵粉及澱粉類產品不得添加去水醋酸鈉。去水醋酸仍屬防腐劑中毒性較強的一種。動物實驗上,為一中毒性非低毒性防腐劑。大劑量急性中毒會損傷腎功能、噁心、嘔吐、抽搐、無法行走等。小劑量慢性中毒會降低體重增加及血色素、有肝病變及細胞染色體毒性致突變作用,長期使用可能增加致癌風險。
以上防腐劑對人體的毒性大小為:去水醋酸鈉>苯甲酸類>對羥基苯甲酸酯類>山梨酸類。山梨酸及其鉀鹽雖然成本較高,是常用防腐劑中毒性最低的。山梨酸有逐步取代苯甲酸的趨勢。
預防之道
1、消費者應理性看待防腐劑,了解防腐劑除了防止食品腐爛變質外,也可以防止食物中毒的發生;但同時防腐劑由人工合成,長期過量攝入會對身體健康造成損害。
2、兒童、孕婦、肝功能不好的人等,不可食入過多的防腐劑,以保護身體健康。不得已,則選擇低毒性山梨酸防腐劑的食品。
3、一些小企業的產品、或散裝的食品,經常標示不清楚,所宣稱的“本品絕對不含任何防腐劑”,往往名不副實,消費者應避免上當受騙。
4、消費者選購時應購買有信譽的產品,這類產品的標籤及註釋往往清晰詳細,產品中使用防腐劑用量及人工添加劑會清楚標示。安全性較能夠得到保障。
5、因為防腐劑大多為水溶性,烹調前可用水浸泡40分鐘,使其釋出,並丟棄浸泡水。或煮熟食物時不加蓋,使其揮發;之後少喝湯,應可減少防腐劑的攝取。
6、倡導新型的天然防腐劑。一些如葡萄糖氧化?、魚精蛋白、溶菌?、乳酸菌、殼聚糖、果膠分解物等新型天然防腐劑已經出現,消費者在盡可能選含天然防腐劑的食品。
匱巧於穿鑿
作者:王道還 2006/3/17
2006年3月3日星期五,東森電視新聞報導「橘子汽水含苯易致癌」,想必引起許多人的疑慮,甚至恐慌。我從小愛喝橘子汽水,難免錯愕。追查消息來源後,才發現這是一大烏龍。
首先,這個消息是從英國《倫敦時報》(舊譯《泰晤士報》)三月二日發佈的新聞抄來的。《倫敦時報》的報導是:最近有人檢測了兩百三十種在英、法兩國銷售的「軟性飲料」(不含酒精的飲料),發現有些飲料苯含量非常高。根據英國飲用水標準,苯的容許量不得超過十億分之一,可是有些飲料的苯含量,高達十億分之八。由於苯是致癌物質,與白血病等血癌有關連,這個消息立即引起消費者保護團體的不安。
於是英國食品標準局的官員出面指出,飲料中的苯含量即使高達飲用水容許量的八倍,都沒有立即的健康風險,不過,政府會要求英國飲料工業進行調查。
其實,早在一九九○年代初就有人發現,軟性飲料中的苯,可能是飲料中的添加物苯甲酸鈉(廣泛使用的合法防腐劑)與維生素C(抗氧化劑)起化學反應的產物。一九九三年,美國的化學家發表正式報告,指出苯甲酸鈉與維生素C在飲料中,會分別因為飲料的特殊環境而變化,生成的化學物質再互相作用,最後形成苯。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在一九九○年代初,處理過飲料遭到苯污染的問題,那是飲料的生產線出了問題。至於飲料因成份互相作用而出現致癌物質苯,一方面檢測沒有重大發現,另一方面,FDA與飲料業者達成協議,由業者研發新配方,並保證分享資訊,此後一直相安無事。
因此,「苯甲酸鈉與維生素C會互相反應,並形成致癌物質苯」,並不是個一加一等於二的問題,它涉及飲料配方,也與飲料出廠後的運送、保存狀況有關。例如化學家發現,飲料中苯甲酸鈉與維生素C的含量,會影響兩者相互反應的機率;糖會干擾這種反應(換言之,低糖飲料中更容易發生);而光與熱都會引發或加速化學反應,冷藏則抑制反應。英國食品標準局在新聞爆發後,立即下令檢測市場上的軟性飲料,只實事求是地檢測飲料中的苯含量而已;政府官員並沒有警告消費者「飲料中只要含有苯甲酸鈉與維生素C就不安全」。
這次東森電視新聞台的人員,對於外電的翻譯、報導都不完整,關鍵處都有誤導。例如《倫敦時報》三月二日並沒有報導「英國食品標準局已經檢測了市面上的兩百三十種軟性飲料」,這家報紙在三月三日的新聞指出,「英國食品標準局已經在三月二日晚上緊急下令檢測市面軟性飲料中的苯含量」,這要花費一個月,目前仍不知英國食品標準局會選擇哪些品牌的飲料檢測。
更可議的是,東森電視台在新聞中刻意將芬達橘子汽水揪出,警告大眾它含有「苯甲酸鈉與維生素C」,等於指控芬達橘子汽水含有高量的致癌物質苯。這是公然造謠了。
東森電視台這種不負責任的報導,也許不出自惡意,更可能出自無知。飲用水與飲料的安全標準往往並不一樣,這是常識。因為絕大多數人每天都以飲用水補充水分,而不是飲料。例如根據我國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的衛生標準,砷的最大容許量是十億分之十,而飲料類的最大容許量,高達飲用水的二十倍(十億分之兩百)。至於苯的容許量,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的準則,軟性飲料是十億分之十,「高達」英國飲用水標準的十倍、美國環保署飲用水標準的兩倍。而《倫敦時報》報導的來源不明的檢測結果,兩百三十種受檢飲料都沒有超過WHO頒佈的標準。這算哪門子「新聞」?
要是東森電視新聞部對於《倫敦時報》的消息費一點心思查證,就會發現早在二月中AP-foodtechnology.com就已發出了同樣的消息,重點在美國FDA對於飲料中含苯的問題已經重啟調查。此外,AP-foodtechnology.com對問題的判斷有比較正當的資訊,雖然同樣是來源不明的消息:根據民間委託紐約一家實驗室做的檢測,市上販售的飲料,有一些苯含量高達最寬鬆的WHO標準的兩倍半到五倍。
不過,《倫敦時報》畢竟是大報,它在三月三日的報導中明確地指出:
為軟性飲料規定苯的最大容許量,非常棘手。部份原因是,空氣中也有苯,大多數人平均每天吸入二百二十微克。
我們還是換算一下,讓這個數字具體些。一瓶兩公升的橘子汽水,要是遵照WHO的準則,含有十億分之十的苯;喝完這瓶橘子汁,才攝取了二十微克的苯。(案:一微克等於一公克的百萬分之一,或一毫克的千分之一。)
罷了,生年不滿百,常懷千歲憂。
{本文原載於中央日報副刊20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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